學習案例—— 他為什么不能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28
學習案例——他為什么不能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案例尹某系某電力工程有限公司高空作業(yè)人員。2022年3月5日下午16:30分許尹某在工作中曾與同事工友說其身體不適,有心慌、頭痛等癥狀,但沒有請假休息,而是繼續(xù)工作。晚20:00還在公司食堂吃了晚飯。晚飯后尹某安排好明日的工作計劃,于23:00左右駕車離開項目駐地,回到其與妻子共住的出租房內。由于身體不適,尹某于3月6日凌晨1:30分左右與妻子駕車前往某人民醫(yī)院看病,經做心電圖、抽血化驗等檢查后,醫(yī)院診斷為急性心肌梗死,急需轉院至上級醫(yī)院進行手術治療。經夫妻倆商量決定后,醫(yī)院安排了轉院手續(xù),于4:00左右安排由救護車護送尹某前往上級醫(yī)院救治。凌晨5:00左右,尹某在救護車上突然出現(xiàn)心跳驟停狀態(tài),醫(yī)生及時在救護車上對其進行急救措施,但因搶救無效,于凌晨5:40分左右醫(yī)生宣布尹某已死亡。某人民醫(yī)院出具《居民死亡醫(yī)學證明(推斷)書確認尹某死亡原因系急性心肌梗死。公司向當?shù)厝肆Y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調查后,出具了《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確認尹某所受到的傷害,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情形。決定不予認定或視同為工傷。評析
|